系属各班级:
根据学院2023--2024学年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”工作的部署,我系严格遵守相关评定条例,要求系内各班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产生专题会议,由班级同学民主推选出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”。为确保本次认定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现将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成员名单予以公示。(名单详见附件)
公示期:10月8日—10日共3天,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各班辅导员老师、系办公室。办公室地点:科院行政楼510、512室,联系电话:0719—8230151。
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