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属各班:
在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的基础上,经过系属各班慎重评选、机械与材料工程系办公室严格审核,机械与材料工程系“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人民奖学金”获奖名单已确定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),公示期自2022年4月15日至4月17日,共计3天,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,可联系各班主任或者赵老师(613023/18772945668)反映。
评审依据:
1、符合2021版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学生奖励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(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中国共产党,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;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纪行为;学习态度端正,严谨踏实,勇于探索;原则上评选期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;体育及体测成绩达标(体育课程免修者除外);符合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中评奖评优的相关规定;评选期内阳光健康跑有效跑步次数在30次及以上)。
2、符合2021版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学生奖励条例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。
综合测评成绩以班级、年级或专业(各系自行确定)排名处于前3%者,具有一等奖评定资格;
综合测评成绩以班级、年级或专业(各系自行确定)排名处于前10%者,具有二等奖评定资格;
综合测评成绩以班级、年级或专业(各系自行确定)排名处于前18%者,具有三等奖评定资格;
综合测评成绩=操行成绩×30%+平均考试成绩×70%(注:平均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:平均考试成绩=平均课程学分绩点×10+50)。
3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学期评奖资格。
(1)违纪受到警告以上(含警告)处分者;
(2)操行成绩为差者;
(3)一门或一门以上必修课程(含体育课)考核成绩不及格者。
三、奖励名额及标准
一等人民奖学金:600元/人·学期,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%;
二等人民奖学金:400元/人·学期,不超过学生人数的7%;
三等人民奖学金:300元/人·学期,不超过学生人数的8%。
请获奖学生仔细核对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奖项等信息,若有误请及时告知老师。财务处负责将学生的人民奖学金打至学生本人的工行卡中,必须要确保本人的学号和姓名准确无误,另外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务必在财务网上填写正确的工行卡号,否则无法发放。